華人文化主體性研究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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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文化主體性研究芻議

◉ 政大華人文化主體性研究中心執行長 林遠澤老師 Lunch Talk
◉ 演講題目:華人文化主體性研究芻議
⊙時間:2018年10月1日(一)中午12:00-14:00
⊙地點:政大研創中心350325室

林遠澤老師從康德、馮特、卡西勒等人的哲學學說來思考如何發展出華人文化主體性的研究,當中涉及幾個問題,包括:文化是什麼意思?怎麼研究文化性的主體性?華人是誰?

康德希望能夠回答「人是什麼」,因而分別透過三大批判提出關於知識主體、道德主體與美感主體等說明,然而卻未能將其統合起來說明人的主體性的問題。馮特發現,我們的思維受語言影響、判斷受習俗影響,而語言、宗教等是跨主體的產物。於是主體性的研究要從康德對先驗主體的研究進入對交互主體性的研究,用馮特的話說,就是民族心理學的研究。對卡西勒而言,既然對於世界的認識受到符號系統的影響,就能夠透過闡釋既有的文化系統來說明這些人之主體的精神形構力的特性與內含。

海德格進一步評論卡西勒的文化哲學計畫,並區分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應能為實證的文化科學研究提供方法論的基礎。第二個層次是應對建構文化之基礎的先驗主體性進行反思的重構。第三個層次則應說明透過文化哲學之諸領域的系統性建構,如何能為人類生命之歷史性生發提供基礎。

接著問題是透過康德、馮特、卡西勒這一線索來思考文化主體性,如何可能有一種華人文化主體性的研究?這需要回答華人到底是誰。

馮特講文化精神是一種共通感,它能建構民族之統一性的紐帶、原則與理念。使個人殊異的精神活動能與所有他人協同一致者,或能構成和諧者,即是民族的精神統一,或即民族精神。

從這個觀點看,華人是對華語世界觀具有共通感的社群共同體:誰能夠被李白的話激勵、誰能被山水畫感動,就說他屬於華人文化社群。選用漢語作為定義,是因為語言是用以區別不同文化的主要方式,語言與文化符號化的活動是最密切的,它也是世界觀差異的基礎。這是否就是漢語中心主義、漢人中心主義,是個不可迴避的爭議,但我們應用開放態度來看待此一問題。對比於世界其他大文化,例如基督教文化、希臘文化等,華人是一個大的共同體,很久以前就以漢語將其文化傳承下來。因此以漢語來界定華人文化主體性並不是要排除各種少數民族或取消各地華人之間的文化認同差異,更不是要主張漢語中心主義,而是在與世界上其他大共同體的比較之中,找到可以與之形成最大差異的自我認同基礎。

最後,林老師希望本研究中心未來不只是從事個殊的事實性研究,還能從中獲得普遍性的意義,這一過程可從建構文化科學著手,進而提升到文化哲學研究的高度、反溯回華人文化創造的根源,最後進一步促成文化自覺與接引文化發展的新形態。

現場問答摘要:

林敬智老師提問,從林遠澤老師的演講發現中心目標的設定似乎是從文化現象到文化科學再到文化哲學,這是十九世紀以降西方思維的界定方式,恐啟人疑竇,本中心為何以此界定華人主體性以及研究方向。例如,道教思維倡導從具體的實踐中完成,因此並不必然會產生抽象性的哲學思維或哲學人類學的思考,其實這也是華人主體性文化的一部分。

林遠澤老師的回覆是,前述的哲學論述僅是做為參考,因在過去西方有此般思考的模範,並無定於一尊的意圖。前述的文化研究方式是針對現象從科學的歸納得出哲學的反省,這應該是各學科都會採用的方式。

中心博士後研究員林淑芬回應今天的討論所提漢語中心主義的問題,指出在老師們的言談語境中,漢語似乎等同漢字,但在台灣有使用不同語言的人均使用漢字,對漢語文化有不同的理解,就此部分或許也需要進一步觀察與討論。

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葉先秦在談到其研究題目「馬來西亞華人基督教」與華人文化主體性的關係時,建議應以「多中心」的角度看待馬來西亞以及其他地方的華人文化,而非單以中國或台灣為中心,將前者視為後者輻射出去的群體,以「核心-邊陲」的視野進行理解。唯有確立華人文化並非單一中心,才能談論並賦予馬來西亞華人的主體性。這種主體性是屬地的且是混雜性的。